文化课(1/1)
手头在译一本书叫how to und cultured ,“如何让谈吐有文化”,介绍“有文化的人”应该知道的两百五十个人名;我翻译都直接和原文做深层的灵魂交流,开的文档叫“装x指南”。序言里,作者说这本书肇始于一个朋友的惨痛经历:她参加宴会,各种专有名词在桌上像桌球一样来回乱撞,突然她听到一个自己能接得住的—“兰博”,也就是史泰龙八十年代演的那个铁汉;她感激涕零一把抓过来,并平静而不失自得地发表了一些关于电影及当时反战氛围的高明见解—直到有好心人告诉她,之前他们聊的是法国诗人兰波。
此类惨剧,很多人都体验过它的某个版本;我在现实和噩梦中经常出现一些近似的场景,就是我坐在英文系某个老师办公桌前的沙发里,发现他书架上一本我感兴趣的书,或者刚读了一个经典作家忍不住提起,然后就目睹那个书名飘在半空中,瑟瑟发抖,无所适从,像一个学龄前儿童给父母推出去表演节目,被人狠狠瞪着。如果你没有见识过一个你尊敬到想要跟他聊书的长辈靠抽烟拖延,死命在想一句话来掩饰他阅读中的某个空白(却一败涂地),那你还没有体验过真正的尴尬。
算来算去,怕丢人都应该是我文艺生活中最健康的一个动力了。最近读到一篇爱泼斯坦(joseph epste)的文章,叫《为什么过一种有文化的生活是值得的》,突然在这件事上给了我一个特别宏大的格局。他说自己以前给本科生上一门课叫“高级文风”,每到学期快结束的时候,会发张考卷给学生,上面列着大概十二个人名或历史事件,让他们做名词解释。文章里举的例子,像佳吉列夫、约翰·凯奇、赫尔岑、让·科克托,基本都是按《装x指南》的标准挑选的。爱泼斯坦一番解释很重要,大致就说:“如果你想让这个世界把你当成一个有文化的人,那么你就必须知道这些和其他几十上百个名字,而且知道它们为什么重要。”
反对者的说辞我也了解。一个人懂得越多,他的意见就更值得听取,在今日的反智风气下是种很不礼貌的观点;一百五十年前,马修·阿诺德的名著《文化与无政府状态》(culture and anarchy )里宣扬文化是一种对完美的追求,今天听起来莫名其妙,想问怎么会有这种妄自尊大的荒唐念头。甚至看书速度快都隐隐约约有些不光彩,类似于一件你听说别人干过的事情,但总觉得不太明智:像高速开一百八、抽脂或者第一次见面就开房。我们特别喜欢伍迪·艾伦那句:“我参加了一个速读培训班,二十分钟就读完了《战争与和平》;这本书写了一些俄国的事情。”因为我们宁可相信最聪明的人都觉得《战争与和平》太长了,一个正正经经困在生活里的人是不会每隔几年重读一遍《红楼梦》的,一个喜欢说“我又开始重读普鲁斯特”这种话的人周六是没有饭局的。
我很多时候也售卖着类似的情绪,熟练掌握了一批很接近“五百次回眸换来和一本书相逢”的修辞法,一向年光有限身,满目的山河一味惦记远方是没有用的,不如怜取眼前书。当然这样的想法也没有多大毛病,但它并不排斥另一个无须含糊的立场,就是我们要很担心自己身处在一个把“名词解释”视作畏途的时代。要参与文化讨论,最起码要先知道古往今来大家喜欢的是什么,或者说,这点好奇心总还是要的。一知半解一点也不危险,真正的危险是在听到了一个明显很重要的名词,却把自己的无知看作一种宝贵的状态,类似新的美剧下好之前庆幸自己没有被剧透。好的文化氛围都建立在羞耻心上,闻名遐迩的“一战”前维也纳咖啡馆,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里就写,当时奥匈帝国的教育特别压抑,但大家下课就飞奔去咖啡馆,只要听到别人说了个自己没听过的名字,会觉得被侮辱,转身就往图书馆跑。
《装x指南》原版封面上炫耀着史蒂芬·弗莱送的一句话:“我所有用来作弊的伎俩都被抖擞了。”弗莱的文艺复兴完人风范不用赘捧,他的回忆录《弗莱编年史》(the fry chronicle )也和茨威格一样,写自己不爱上学(但靠“作弊伎俩”在剑桥考试全优),有句话我大学里读了万念俱灰,一直记着,他说:“教育是课堂和讨论会中间休息时学生互相教给彼此的东西。”任何事,只要身边的人都在做,就不会太难。所以,我对大学的遗憾可能也不真的在于没有老师给我开书单—不排除我的“什么书都没看过”里有自己的问题,但多年来一直心安理得,是因为我一向把这件事归咎于我身边的人没有让这种状态变得可耻。
几年前,有个法国人皮埃尔·巴雅(pierre bayard)写了一本小书叫《如何谈论你没有看过的书》(how to talk about books you haven’t read ),在英美口耳相传(未必看),成了此类讨论中必须要提及的书目。我在里面标注了很多段落,其中有这几句:
有教养的人都知道(而没有教养的人很不幸,他们不知道)文化是一种定位,这比其他事都更重要。有文化不在于具体读没读过某本书,而是能在书的体系中从容地判断自己身在何处,这就需要你知道书构成一个系统,并有能力分辨各种元素相互之间的位置关系。
就像埃科说的:书没读,或者看了记不住,没关系,所谓的有文化,是知道你要的东西在哪本书里,并且在三秒钟之内能找到那本书。但要补一点,那就是“名词解释”并不降解读书的乐趣。译了《装x指南》,我在其他书里时常能明白之前大概看不懂的地方,频率之高让人悲喜交加。如果望书名生义,认定巴雅的书反阅读,或许就已经犯了一个你正要谴责的毛病。因为除了这本书里处处洋溢着读书的欣喜(能把阅读写得有趣的作者从来都不会是个冷漠的读者),而且在讲道理的时候,他举了例子全是书里面的细节,埃科的《玫瑰的名字》、格林的《第三人》、穆齐尔的《没有个性的人》,等等,一开口就是好几页的情节复述,像是一个本打算拿起书扫几眼却忍不住一坐两三个小时、坠入“精读”恶习的人。其实沉浸于书中是最容易的事,反倒是“不读”,建立书的体系,明白“名词解释”该如何放在历史脉络中,才是辛苦的功课。而且巴雅的姿态,是法国文人的姿态,把劝学也用一种假模假式的语气去写,提醒你不要把看书当成懒惰、自渎的借口。文化不是一种终极的状态(阿诺德的“追求完美”多少也是这个意思),它是一种心态,是要你不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当成儿戏,最起码知道阿诺德所谓“人类有过的最好想法,说过的最好言语”都在那里,时刻被一种要丢人的担忧所纠缠。
爱泼斯坦那篇文章还有一段也正好放在这里。他引用哲学家伊娃·布兰(eva brann)的话,说她很好替自己讲出上大学时候对有文化的人是什么感受。伊娃说她最欣赏的学生是那些似乎沉溺于佩服甚至崇拜中的人—他们知道缺乏、渴望、退缩、效仿是什么感受,从而欢天喜地地认清了自己的不足,为自己能认出别人的了不起而感到骄傲。
或许这才是事情的核心,也就是先要看清我们这个物种的有限,用功是杯水车薪,它本来就编织在了这个游戏的机制里。可就像人生苦短,悲欢离合才有意思一样,按全世界出版业的数据算个平均数,即使你每天看一本书,午夜钟声一响,就宣布你错过了其他五千本,不谈语言和文化的障碍,就算一年到头真看了三百六十五本书,又懂了多少,忘了多少。但就是被无知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还要一意孤行、只争朝夕地享受更好的东西,正是乐趣和安慰之一。所以,“名词解释”其实不是累积信念,而是替种种困惑犹疑绘制地图;“不如怜取眼前人”那个“不如”其实很不得体,给你多少微信你也临幸不了全世界,但得明白自己不懂的、错过的是什么,才好意思提“怜取”二字。
《装x指南》里,写布考斯基的那则简介里,提到一部我十年前一度深爱的美剧,叫《加州靡情》,只看到书里一句“电视剧主创人员写男主的时候,恐怕想的是布考斯基”,立马又重温起了第一季。大卫·杜楚尼演一个红了之后在洛杉矶阳光里只有性冲动没了创作冲动的小说家,跟已经分手的孩子她娘藕断丝连。某日,他想让他的这位缪斯赶紧读一读自己难得写出来的新小说,把女儿接走,一边说:“建议你等会儿泡杯好茶,和你最爱的小说家蜷缩进沙发。”女主说:“哦?是马丁·艾米斯、弗吉尼亚·伍尔夫,还是查尔斯·布考斯基?”那时大概比我发现后来最爱的小说家马丁·艾米斯早了三四年,不但根本不记得这句话,甚至可以肯定当时没有听出来第一个名字是谁;能好好读书加起来没有多少年,能早些认识自己喜欢的人总是好的。
因为我们总是不够好,所以总是会错过自己最爱的作家和书,就像我们总是配不上我们号称自己深爱的东西。但还是要尽量相信自己是配得上的,因为生活好像也没有别的什么盼头了。所以,在教师办公室里互相不敢去捡对方丢出的书名固然尴尬,但明明遇到了本该给我们生活很多意义和快乐的书名和作家,却浑然不觉,事后想来不该更局促不安吗?所谓“名词解释”于是又成了一种双重的姿态,一是承认自己的贪心:在短暂的旅途中想让更多有才华的人相伴,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二是希望自己能更好一些,不至于真碰到了场面太难堪。
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