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神臂小子(2/2)
“跑啊,约翰尼!”戴维·雷喊着,“听他的就对了!”
约翰尼这小子很勇敢,他果然毫不犹豫地开始跑向三垒,脚下扬起漫天黄沙。只是,他虽然没有转头看本垒,但心里还是有点怕。他缩着脖子,手套平举在胸前的高度,手套开口朝着尼莫。
尼莫猛吸一口气,手臂往后拉,接着,我们只见他的手臂在半空中划了一个圆弧,白影一闪,球立刻像子弹一样从他手上飞了出去。
约翰尼用尽全力拼命狂奔,眼睛盯着三垒,接着,就在他距离三垒只剩五六步的时候,他忽然感觉有一团沉甸甸的东西结结实实飞进了他手套里。那一刹那他吓了一大跳,身体忽然失去平衡,整个人摔倒在地上往前滑,扬起一片黄沙。后来,当黄沙渐渐消散,我们只看到他坐在三垒垒包上,低头呆呆地看着手套里的球。“哇!”他嘴里嘀咕着,惊呆了,“哇!”
我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球投得那么准。准得吓人。约翰尼根本不需要伸手去接球,因为,等到他察觉的时候,球已经在他手套里了。“尼莫?”我问他,“你在少年棒球联盟的比赛投过球吗?”
“没有。”
“你打过棒球吗?”戴维·雷问。
“没有。”他皱起眉头,伸出一根手指把眼镜往上推。他鼻子上全是汗水,镜框一直往下滑。“我妈不准我打棒球,她怕我会受伤。”
“你是说,你从来没有参加过棒球队?”
“是这样,我家里有一只棒球,还有手套。有时候我会自己练习接高飞球,有时候我会试试看自己能投多远。我把玻璃瓶放在栏杆柱子上,然后拿球去投。大概就是这样。”
“你爸爸从来没想要叫你去打棒球吗?”我问他。
尼莫耸耸肩,脚上的球鞋往地上踢,扬起了一些沙尘。“他对棒球没什么兴趣。”
我忽然感到很困惑。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矮冬瓜,瘦得皮包骨头,戴着大眼镜,讲话结结巴巴,但谁想象得到,他却是举世无双的棒球天才。“你投几个球给我接好不好?”我问他。他说好。于是我跟约翰尼借了手套,然后把球传给尼莫。跟约翰尼借手套,他显然很乐意,因为他的手已经快痛死了。接着,我跑到二垒上站好。“尼莫,丢到这里给我!”我大喊了一声,然后把手套伸出去,举在肩膀的高度。尼莫点点头,摆出投球的姿势,然后用力一投。结果,我的手根本连动都没动一下,球就啪的一声结结实实砸进了我手套里。那力道好猛,我立刻感到一阵剧痛沿着手指头一路蔓延到肩膀。然后,我再把球传给尼莫,他往前跑了好几步,然后猛然往前一蹿才接到那个球。接着,我开始往后退,退到中外野最外围。外野边缘长满了杂草。我把手套高举在头顶上。“尼莫,投到这里!”
尼莫忽然弯腰屈膝压低身体,几乎已经快跪到地上去了。他的头垂得好低,整个人几乎缩成一团。他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持续了好几秒钟,眼镜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接着,他全身忽然像快爆炸似的伸展开来。
那种气势,仿佛超人从电话亭里飞出来,他手臂猛然往后拉,然后瞬间只见一团模糊的影像,他的手臂划了一个圆弧甩出去。当时要是有人站在他后面,被他瘦骨嶙峋的手肘撞到下巴,那牙齿肯定要掉光。球从尼莫手上飞出去,夹带着腾腾杀气朝我飞过来。
那只球一开始飞得很低,从本垒板到投手板之间这段距离,球几乎是贴着地面飞行,几乎快扬起沙尘。过了投球区,球开始慢慢往上升,而且似乎越飞越快,接着过了二垒上方,球还在往上升。这时候,我忽然听到戴维·雷对我大喊,可是我不知道他在喊什么。我全神贯注看着那只风驰电掣的小白球,手套举在头的高度,从他投球的那一刻就一直维持在这个高度。但这时候,我已经本能地准备要压低身体了,因为怕被球打到。接着,球飞进外野了,我听得到它划破长空的嘶嘶声,充满杀气,充满惊人的力道。我两脚定在原地,正准备要咽下一口唾液,结果咽到一半——咕噜!——球已经飞到我面前了。
球啪的一声飞进手套,那力道之强,震得我连退了好几步。我用力夹住手套,把球紧紧握住。隔着那层皮革,我感觉得到那只球的温度,那只球的热力。
“科里!”戴维·雷又在叫我了。他两手围在嘴巴旁边大喊,“科里!”
我不知道戴维·雷为什么要叫我,也没放在心上。尼莫·科理斯的手臂真的太神了,简直不是人的手。我不知道那有多少是天生的,有多少是苦练出来的,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尼莫不只是手臂具有可怕的神力,而且他手眼协调的精准度已经达到天衣无缝、出神入化的境界。那不是凡人做得到的。我只能说,他真是万中选一的顶尖高手。
“科里!”这次是约翰尼在叫我,“小心!”
“什么?”我大声问他。
“小心你后面!”约翰尼大叫。
这时我听到声音了。听起来像是镰刀划过麦秆的声音。我立刻回头看后面。我看到了。
原来是戈萨和戈多。两兄弟骑着他们的黑色脚踏车往我们这边过来了,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他们的金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外野后面是一大片草地,草大概齐膝盖那么高。他们用力踩着踏板,骑车穿过那片草地,朝我骑过来,沿路经过的草丛里不时跳出蚱蜢和蟋蟀。我很想跑,可是两腿却不听使唤。没多久,布兰林兄弟已经骑到我旁边,把我夹在中间。戈萨在我右边,戈多在我左边。他们满头满脸都是亮晶晶的汗,眼睛死盯着我。这时候,我听到远处忽然传来乌鸦的啼叫,那声音听起来仿佛是魔鬼在狂笑。
十四岁的哥哥戈萨伸出食指勾住我的手套。“科里,原来你会玩球啊?”他的口气很猥亵。
“他一天到晚都在玩他的球球。”戈多笑得很淫秽。他今年十三岁,只比戈萨矮了一点点。他们两个块头都不大,不过肌肉很结实,而且身手矫捷。戈多眉心的位置有一道伤疤,而戈萨则是下巴有一道伤疤。这意味着他们两个好勇斗狠,根本没把头破血流当一回事。接着,戈多看向本垒板。戴维·雷、约翰尼和尼莫都站在那里。“妈的那臭小子是谁?”
“他是刚搬来的。”我说,“他叫尼莫。”
“泥魔?”戈萨也死盯着尼莫。我注意到他们两个都露出饿狼的表情。他们已经闻到血腥味了。“走,我们去见见那个泥魔。”戈萨跟戈多说了一句,然后就开始踩踏板骑向尼莫。戈多在我手套上打了一拳,里面的球立刻掉到地上。我弯腰去捡的时候,他朝我的头发吐了一口唾液,然后也骑车走了,跟在他哥哥后面。
我立刻就明白事情不妙了。尼莫又瘦又小,已经够悲惨了,要是这两个凶神恶煞发现他说话结结巴巴,那就更惨了。接着,那两兄弟慢慢靠近我的火箭,那一刹那,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从火箭旁边经过的时候,戈萨突然毫不在乎地一脚把火箭踹倒在地上。我拼命按捺住一肚子火,只是当时我还不知道,到最后我的火气还是会爆发的。
那两兄弟骑到他们三个旁边,停住车,把他们围在中间。“你们这几个臭小子在比赛吗?”戈萨问。他脸上那种狰狞的笑容看起来活像伊甸园里的那条蛇。
“我们只是在练习传球。”戴维·雷告诉他。
“喂,小杂种。”戈多对约翰尼说,“你看什么看?”
约翰尼耸耸肩,低头看看地上。
“知不知道你臭得像大便?”戈多对他冷嘲热讽。
“我们不想惹麻烦,”戴维·雷说,“放过我们,可以吗?”
“干吗,又不会把你们吃掉,怕什么怕?”戈萨跳下脚踏车,站到他们面前。他把脚踏车的支架踢下来,然后整个人靠在车上。“我们有说要把你们怎么样吗?喂,戈多,来根烟。”
戈多手伸进裤子后的口袋里,掏出一包烟丢给他哥哥。戈萨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包折页火柴。他抽出一根烟塞进嘴里,然后把火柴丢给尼莫。“来,帮我划一根火柴。”
尼莫接过火柴。他的手在发抖。他拿下一根火柴,划了三次才点着。
“帮我点烟。”戈萨命令他。
尼莫可能已经在别的小镇上见识过太多戈萨和戈多这种货色,所以他乖乖听话。戈萨吸了一口烟,然后从鼻孔喷出来,“听说你叫泥魔,是真的吗?”
“我……我叫……尼莫。”
“尼……尼莫?”戈多吐了一口唾液,“尼……尼莫?你没长舌头吗,泥魔?”
我把倒在草地上的火箭扶正。此刻,我面临一个抉择。我大可骑着火箭逃之夭夭,抛下我的好朋友和尼莫,让他们自己去面对那两个恶魔。或者,我可以选择和他们并肩作战。我很清楚自己不是什么英雄好汉。我根本不是打架的料。尽管我心里很怕,尽管我的理智告诉我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但我心里明白,在这样的时刻,要是我真的夹着尾巴逃了,我会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虽然理智可以教你明哲保身,但那种后果却不见得是你承受得了的。
我开始朝他们走过去,心脏剧烈地狂跳。
“你看起来很像个娘娘腔。”戈多对尼莫说,“你是不是啊?”
“嘿……老兄,”戴维·雷硬挤出笑脸,“帮个忙好不好——”
戈萨猛然转过去看着他,往前跨了两步,一手抓住戴维·雷胸口用力一推,然后伸出一只脚勾住戴维·雷的脚踝,把他推倒在地上,扬起了一片沙尘。戴维·雷重重摔到地上,忍不住呻吟起来。然后,戈萨站在他旁边,居高临下看着他,嘴里抽着烟。“你!”他说,“你给我闭嘴!”
“我该回家了。”尼莫准备离开,但戈多一把抓住他的手臂。
“臭小子。”戈多说,“谁说你可以走的?”
“可是我妈妈叫我要赶快回——”
戈多仰天狂笑起来。棒球场四周树林里的鸟被他吓得纷纷飞出来。“戈萨,你听听看!他好像嘴里含着大便在讲话!”
这两兄弟为什么会变成这种凶神恶煞,没有人知道。也许他们两个本来就是天生的坏胚子,也或许是因为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有样学样。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布兰林兄弟就是无法无天,横行霸道,目无法纪。而且,这种习性越演越烈,一发不可收拾,两个人离那种杀人放火的罪犯只差半步了。
戈多抓住尼莫双臂一阵猛摇,“我说得对不对?”
“不对。”尼莫喉咙哽住了。
“不对才怪。”戈萨说。他的阴影笼罩在戴维·雷身上。
“不对,真的不是那样的。”尼莫胸口开始颤抖,忽然哭出声来。
“噢,妈妈的心肝宝贝哭了!”戈多说。他笑得很狰狞。
“我……我要……我要回家……”尼莫开始啜泣,眼泪滴到他眼镜上。
天底下最残酷的,莫过于满腔愤怒却饱受欺压无力还手,只能默默忍受委屈。而更残酷的是欺负你的人卑鄙无耻,只敢欺负弱小。布兰林兄弟绝对不会找上那种跟他们同年纪或是比他们大的孩子。
我扭头看看四周,忽然看到一辆车从棒球场旁边经过,可是开车的人却没注意到棒球场里面出事了。我们只能想办法靠自己脱困了。此刻,我忽然感觉头顶上的太阳格外的毒辣火热。
“戈多,把那小鬼放到地上。”戈萨说。于是戈多把尼莫推倒在地上。接着戈萨说:“戈多,喂他喝个饱。”于是戈多开始拉开牛仔裤上的拉链。
“喂,别这样!”约翰尼说话了,“不要!”
戈多站在尼莫旁边,准备向他脸上撒尿。“臭杂种,你给我闭嘴,不然我就先喂你喝个饱。”
我已经按捺不住了。我低头看看手上的棒球。尼莫一直在哭,戈多已经准备要在他脸上撒尿了。我受不了了。
我想到火箭被他踢倒在地上,想到尼莫的满脸泪痕。于是,我不由自主地把那只球丢向三米外的戈多。
棒球并不是什么多要命的东西,但还是结结实实地打中了戈多的右肩。他惨叫了一声,然后摇摇晃晃地从尼莫旁边退开,而那一刹那他正好尿了出来,他的裤裆立刻湿掉,尿液沿着大腿往下流。戈多立刻按住自己的肩膀,整张脸皱成一团,哀声惨叫,而且突然哭了出来。戈萨立刻转身面向我,牙齿上还咬着那根香烟,嘴里喷出一团烟。他脸涨得通红,立刻扑到我身上。我还来不及躲开就被他扑倒了,然后他抡起拳头用尽全力在我身上一阵猛打。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意识到自己平躺在地上,而戈萨坐在我胸口,全身重量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我没……没办法……呼吸了……”我已经快说不出话来了。
“那最好。”说着他又抡起右拳重重打在我脸上。
一开始那两拳很痛。真的很痛。然而,接下来那两拳,我已经差不多昏倒了,没什么感觉了。不过,我还是继续挣扎,大声惨叫,拼命想挣脱。接着我注意到,戈萨的拳头上满是鲜血。“噢,妈的,我的手断了!”我听到戈多在呻吟,看到他跪在草地上。
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人抓住戈萨的头发,他的头立刻往后一仰,嘴上的香烟掉到了地上。接着,我看到约翰尼站在他后面,然后听到戴维·雷大叫了一声:“抓紧他!”然后他就一拳重重地打在戈萨鼻子上。
戈萨的鼻子立刻肿了起来,血从鼻孔里喷出来。戈萨发出野兽般的一声怒吼,从我身上跳起来,转身扑向戴维·雷,然后拳头如雨点般打在戴维·雷身上。约翰尼立刻冲上去,拼命想抓住戈萨的两条手臂,但戈萨甩开约翰尼的手,然后猛一转身一拳打在约翰尼脑袋上。这时候,戈多也挣扎着爬起来了。他气得龇牙咧嘴,一脸狰狞,立刻冲上去猛踢约翰尼的大腿。约翰尼倒在地上,我看到他眼睛上被人打了一拳。戴维·雷忽然大吼:“你们这两个王八蛋!”接着他猛然扑到戈萨身上。但戈萨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整个人提起来甩了一圈,然后用力一丢,把他摔到了地上。这时我已经坐起来了,嘴里全是血。尼莫也已经站起来,而且开始逃,可是他太紧张,被自己的脚绊倒摔到草丛里。
后来我一直不太愿意去回想接下来那三十秒里的景象。一开始戈萨和戈多把戴维·雷打倒在地上,打到他哭出来。接着,他们开始狠狠殴打约翰尼,一拳比一拳狠。后来,约翰尼已经被他们打得快喘不过气来了,鼻孔鲜血直喷,于是那两兄弟又过来对付我了。
“你这臭小子。”戈萨嘴里咒骂着。血从他鼻孔里滴下来。他用脚踩住我胸口,把我踩到地上。戈多手还抓着他的肩膀,嘴里说:“这小子交给我。”
我被打得头昏脑涨,根本无力还手。事实上,就算我没有头昏脑涨,我还是一样不是他们的对手,除非我手上忽然多出一根狼牙棒,除非我身上忽然多出三十公斤的肉。
“揍扁他,戈多。”戈萨怂恿他。
戈多立刻抓住我衬衫的衣领,把我从地上拖起来。我的衬衫被扯破了,我忽然想到我一定会被妈妈骂个狗血淋头。
“我要杀了你。”我忽然听到有人说话。
戈萨大笑起来。“小子,把那玩意儿放下。”
“我要杀了你。你死定了!”
我眨了几下眼睛,吐掉嘴里的血,然后转头看着尼莫。他站在五米外的地方,手上拿着那只棒球,手臂向后伸展。
这下子好玩了。刚刚戈多只是被我的球打中肩膀,算他命大。现在,球在尼莫手上,那就真的会要命了。我百分之百确定,那只球一定会精准无比地正中他们当中某一个人的眉心,而且我也百分之百确定尼莫一定会出手,因为我注意到在他那副大眼镜后面,眼睛炯炯发亮,眼里燃烧着熊熊怒火,射出腾腾杀气,仿佛一股火苗即将变成一发不可收拾的燎原大火。他已经不哭了,也没在发抖了。手上拿着棒球,他简直就是主宰宇宙的天神。我忽然觉得他真的很想杀人。也许是因为他天生个子矮小,说话又结结巴巴,特别容易成为恶霸小孩的目标,就好像瘦弱无力的小牛特别容易引起恶狼的虎视眈眈。这种处境令他感到愤怒。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他一天到晚被人欺负,已经忍耐到极限了。无论是什么原因,我在他眼里看到的是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决心。他已经打算要用一种最致命的方式改变一切。
戈多立刻放开我。我坐在草地上,嘴唇裂开了,衬衫也扯破了。
“好恐怖哦,你看我都开始发抖了。”戈萨满脸狰狞地笑着,往前跨了一步,向尼莫走过去。
戈多也跟在他哥哥后面。他牛仔裤的拉链还没拉上。我忽然想到,那应该是一个理想的目标。“扔啊,窝囊废。”戈多说。
这两兄弟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快走到鬼门关了。
“嘿,小朋友!嘿!小朋友!”
我忽然听到球场外面有人在大喊。声音是从球场旁边那条路上来的。“嘿,你们没事吧?”
虽然我感觉脑袋昏昏沉沉重得像石头,但我还是扭头去看了看。我看到邮局的厢式货车停在路边,而开车的邮差正朝我们走过来。他头上戴着一顶遮阳帽,穿着短裤,脚上是黑袜子,身上那件蓝衬衫被汗水浸湿了,颜色变得很深暗。
布兰林兄弟就像动物一样警觉性很高,对铁笼子打开的声音非常敏感。他们一声不吭地转身冲向脚踏车,丢下满目疮痍的现场。戈多匆匆拉上拉链,然后立刻飞身跨上脚踏车骑走了。临走之前,戈萨又一脚踹翻了火箭,我想,他那种破坏欲真是根深蒂固。接着,他也跳上脚踏车,两兄弟开始疯狂猛踩踏板,朝他们刚刚过来的方向一溜烟骑走了。“等一下!”邮差在他们后面大喊,但布兰林兄弟根本不理他。他们飞快地骑过棒球场,扬起一片沙尘,然后冲上刚刚那条草丛间的小路,很快就消失在前面的树林里。我听到树林里传来乌鸦的啼叫,看样子,那些吃腐肉的动物正在欢迎它们的同类。
战争结束了,接下来要清理战场了。
邮差的名字叫杰拉尔德·哈奇森,每个月他都会送一只牛皮纸信封到我家来,里面装的就是我订的《怪物世界》杂志。他走到我面前看到我的脸。“天哪!”他惊呼了一声,“是你吗,科里?”
我点点头。我下唇肿得比鸡蛋还大,左眼也肿了。
“你没事吧,科里?”
我有点头昏脑涨,不过还是站了起来。我摸摸嘴巴,发现牙齿都还在。戴维·雷也还好,不过他脸上肿得青一块紫一块,而且手指头被那两个王八蛋狠狠踩了一下。而约翰尼呢,他伤势最严重。哈奇森先生脸圆圆的,脸色红润,送信的时候喜欢边走路边抽雪茄。他扶约翰尼站起来,发现约翰尼那印第安人特有的高挺鼻梁显然断了,鼻孔流出黑黑浓浓的血,而且整个眼睛肿起来,视线有点模糊。“你看到几根手指头?”他在约翰尼面前举起三根手指头。
“六根。”约翰尼说。
“我想他很可能有——”
接下来他说出的那个词,是一个令人畏惧的词,很容易令人联想到脑部受创的人淌口水的画面。
“——脑震荡。我要赶快送他去看帕里什医生。你们两个能自己回家吗?”
我们两个?我立刻转头看旁边。我看到戴维·雷了,可是,尼莫呢?我看到那只球丢在本垒板旁边,可是那个拥有一双神奇手臂的小男孩却不见了。
“是布兰林兄弟干的,对不对?”哈奇森先生扶约翰尼站起来,然后从短裤口袋里掏出一条手帕压住他的鼻孔。没多久,那条手帕迅速被鲜血染红了。“那两个家伙真的需要好好教训一下。”
“约翰尼,你不会有事的。”我告诉约翰尼,可是他没吭声。他有气无力地跟着哈奇森先生走向那辆厢式货车。哈奇森先生把他扶上车,然后自己绕到另一边,坐上驾驶座,发动引擎。约翰尼往后靠在椅背上,垂着头。他真的伤得很重。
后来,哈奇森先生开着货车绕过街角,然后加快速度朝帕里什医生的诊所开过去。这时候,我和戴维·雷把约翰尼的脚踏车塞进看台底下,藏在那里比较不容易被人看到。约翰尼的爸爸可能会来找这辆脚踏车,可是万一布兰林兄弟早一步回到棒球场,铁定会把他的脚踏车砸个稀烂,所以藏起来比较安全,不过,我们也只能做这些了。接着,我们两个忽然都想到,那两兄弟可能还躲在树林里等哈奇森先生离开。
想到这里,我们不由自主地加快动作。戴维·雷把棒球用具收了起来,骑上车,而我走过去把火箭扶起来。那一刹那,我仿佛看到头灯里那只金黄色的眼睛又出现了。它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着我,仿佛在说:“原来我的新主人这么没用?看样子以后要自求多福了。”今天是火箭第一天上路,没想到却多灾多难。但愿我们两个以后可以很愉快地在一起。
然后,戴维·雷和我也骑着车离开棒球场,两个人都浑身酸痛。我们都预料得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爸妈看到我们的模样,一定会吓得魂飞魄散,接着,一听我们说这是布兰林兄弟干的好事,他们一定会气冲冲地打电话去兴师问罪,说不定还会惊动警长。接下来,布兰林兄弟的爸妈一定会敷衍大家,保证以后一定不会再发生这种事。
只是,我们心里明白,没这么简单。
这一次我们侥幸逃过了布兰林兄弟的毒手,但戈萨和戈多必定会怀恨在心。那两辆黑色的脚踏车随时会冒出来偷袭我们,完成那天未完成的任务。或者应该说,找我把账算清楚,因为我用那只球打了戈多的肩膀。
布兰林兄弟阴魂不散,我们的夏日时光忽然变得不是那么美好了。我们还要熬过7月和8月。但愿到9月的时候,我们的牙齿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