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2)
金·达基嫩死在银河旅馆第十七层楼的一个房间里,这是五十年代在第六大道上建起的少数几个摩天大楼中的一座。房间租给了一位来自印第安纳州韦恩堡的叫查尔斯·欧文斯·琼斯的先生。他先付清了现金,在星期天晚上九点一刻登记入住一个晚上,此前半个小时他曾打过电话预约房间。根据初步调查,韦恩堡没有查尔斯·欧文斯·琼斯这个人,他在住宿卡上登记的街道地址似乎也不存在,可以断定他登记的名字是假的。
琼斯先生进房后没打过电话,旅馆的账上也没有他点过任何东西的记录。说不清是几个小时之后,他离开了,也没费神去把旅馆的钥匙留在前台。实际上,他在房间门口挂上了“请勿打扰”的牌子,一直到上午十一点过后,旅馆的清洁人员都谨慎地遵照那个牌子的指示行事。后来,一个清洁女工打电话到那个房间,当电话无人接听时,她就去敲门。没听到任何反应,她用总钥匙打开了房门。
她走进去,见到了《邮报》记者所说的“无法形容的恐怖现场”。一个裸体女子躺在床脚的地毯上,床上凌乱不堪。床和地毯浸满了她的鲜血。女人身上伤口重重,不知被刺了多少刀。据法医判断,凶器可能是刺刀或砍刀。凶手把她的脸砍得“血肉模糊”,但一个娱乐记者从达基嫩小姐“位于默里希尔区的豪华公寓”拿到一张死者生前的照片。与平时不同,在照片中金的金发披在肩头,只编了一条发辫盘在头上,像花冠一样。照片中,金明眸善睐,容光焕发,天真无邪。
死者身份是根据现场发现的钱包确定的。钱包里的一些现金使警方办案人员排除了为钱杀人的动机。
还像模像样的。
我放下报纸。发现自己的手在抖,这并不奇怪。我的心抖得更加厉害。我捕捉到伊芙琳的目光,她过来时,我点了两杯波本酒。
她说:“你确定吗,马修?”
“不可以吗?”
“嗯,你好久不喝酒了。真的要开戒吗?”
我暗想,孩子,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做了个深呼吸,说:“也许你是对的。”
“喝点咖啡怎么样?”
“好。”—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重看那条新闻。根据初步检查,死亡时间确定在午夜时分。我努力回忆当她被害时我在做什么。聚会结束后我去了阿姆斯特朗酒吧,但何时离开的呢?我记得那天晚上回去得很早,不过即便如此等我上床时也将近午夜了。当然,死亡时间只是大概估计的,所以,在他砍死她时我可能已经睡着了。
我坐在那儿,不停地喝着咖啡,一遍又一遍地看着那条新闻。
从阿姆斯特朗酒吧出来,我来到圣保罗教堂。在后排长椅上坐下后,我尽力思考着。我与金两次见面的景象与同钱斯谈话的景象交替出现,在我的脑海中闪来闪去。
我把那于事无补的五十美元投进募捐箱。然后点起一根蜡烛,凝视着它,似乎期待蜡烛的火焰中会跳出什么影像来。
我再次坐下。一个年轻的神父走过来,告诉我晚上关门时间已到,他声音和缓,略带歉意。
我点点头,站了起来。
“看上去你好像有烦恼,”他主动说,“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我想不能。”
“我看你常来这儿。有时同别人谈谈会有所帮助的。”
“是吗?”我说,“我根本不是天主教徒,神父。”
“那无所谓。如果有什么事让你感到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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