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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荆襄俊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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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维暗觉此行不虚,只因眼前这几人都在青史上留下了名声。其间蒋琬、董允、费祎三人更与诸葛亮齐名,被后世并称为蜀汉四相。

更巧的是,这些人清一色都是荆襄人士。姜维不由暗自点头,荆州派系有核心、有干将,人才济济,亲切团结,难怪在刘备去世后可以迅速脱颖而出,主理朝政数十年。

也许是两位学生高升的缘故,诸葛亮今日心情十分好,笑道:“我等时常探讨学问,方才研讨了官营盐铁之策,眼下还有一题,尚需讨论。伯约、德衡不妨宽坐。”

姜维抱拳道:“今日群贤毕至,维能适逢其会,何其幸也,诸位请便。我等洗耳恭听。”

众人重新落座,亭中重又回到庄重肃穆的气氛。

诸葛亮首先开口:

“主公入主益州后,托我与尚书令等近臣编纂《蜀科》,主张治国是法、礼并用,威、德并行。今日的第二个议题是,蜀中实行《蜀科》四年有余,可曾尽到执法公正公平,百姓无怨的效用施行期间可有疏漏诸君都是青年才俊,又都有在当亲民官的经验,当畅所欲言才是。”

马谡环视一圈,首先答道:“公安公(刘璋)治理蜀地,士大夫多挟其财势,欺凌小民,使蜀中之民思为乱者,十户而八。主公听从先生‘乱世重宽容,弛世用重典’之言,整理并实行了《蜀科》。

学生此前任cd县令,蜀郡官司诉讼多有耳闻。以蜀郡一地而论,建安二十年,该郡全年诉讼案件不过一百二十起,多为邻里纠纷,绝少小民状告豪门之事,非是往来无怨,实为不敢也。经过一年宣导,民性渐醒,始有小户状告大户侵占田亩之事。

建安二十一年,全郡诉讼案件达到三百五十九起;二十二年,达到四百七十八起,乃历年之最。好在各郡县长官均是秉公执法,不偏不倚,陈冗多年的案件得以审理,民间疾苦得以声张。

二十三年,诉讼数量有所下降,为二百一十六七;到今年八月,不过九十余起。这几年来蜀郡诉讼案件有少到多,再从多到少,可见《蜀科》施行以来,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

姜维默默观察,只觉马谡对数字十分敏感,此刻侃侃而谈,自信满满,给人的第一印象便是聪明伶俐、才器过人。而且他的座位最靠近诸葛亮,想来两人关系极为亲厚。

不由心道:“此人说话有理有据,倘若自己与诸葛亮易地而处,也确实更愿意重用这样的手下。若非他在街亭战败后被处死,恐怕成为诸葛亮继承人的可能性还在蒋琬之上。”

这厢,诸葛亮缓缓道:“蜀郡靠近都城,军民齐心,自然易治。但越嶲郡据此千里之遥,胡汉混居,民风各异,民情也大有不同。幼常下个月去赴任,也当多加甄别,不可一概而论。”

马谡低头抱拳道:“学生自当谨遵先生教诲,先理强,后理弱,不易其俗,但收其心。”

诸葛亮闻言,面露欣慰:“能懂得‘不易其俗,但收其心’,可见主公所托得当,此乃越嶲百姓之福也。”

蒋琬紧随其后道:“幼常所言甚是。先生采取‘先理强,后理弱’之策,力行法治,打击官僚及豪强专权自恣,扶植农民发展农事、商贸,学生此前身为县长、县令,最是耳濡目染。今日之cd,宵小绝迹,豪门自重,可谓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了。”

“却也不尽然。”只见董允摇了摇头:“施行《蜀科》以来,吏治清明、风气大治自然不假,只是也有朝中大臣,仗着主公的宠爱,不知自爱,知法犯罪。”

“哦”诸葛亮问道:“休昭所指何人”

“学生所指,乃是益州治中从事彭羕。此人徒手起家,权利在州人之上,沾沾自喜,行为嚣张。其家中奴仆亦是仗势欺人,以低价大肆购买百姓良田,还妄言其家主乃是主公心腹大臣,使得受害百姓敢怒而不敢言。”

诸葛亮皱眉道:“休昭所言可是属实”

董允凛然道:“家父久在蜀地,薄有名望。受害百姓不敢报官,只能暗中投信于家父。学生得知此事后,亲赴当地取证,眼下人证物证俱是齐全,怎敢有半句诳语”

董允的父亲董和,早在刘璋时代就担任益州太守,眼下任掌中中郎将,相当于大总管一职,与诸葛亮一道代行大司马府事,是德高望重的重臣,素得蜀人之心。

诸葛亮断然道:“倘若真的有人打着主公的幌子,谋夺私利,败坏主公名声,吾自当联合掌军中郎将上书主公,请主公秉公处理!”

董允露出感激神色,起身拜谢:“如此,学生代受害百姓,先行谢过先生。”

姜维一直不曾发声,默道:“这位老熟人董允倒真是一个古道心肠之人,不仅感念民间疾苦,事前还会做好调查,充分掌握真相证据后,才有的放矢。此人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确实是一位值得尊敬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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