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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克萨达 第二十三章 马戏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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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文·菲茨斯蒂芬再没跟我说过话。他拒绝见我,而作为囚犯身不由己的时候,他也一直守口如瓶。他突然这么恨我——是恨没错——我想是因为他觉得我认为他疯了。他想要全世界其他的人(至少是代表全世界的那十二位陪审员)认为他丧失了神志,他也做到了,但他可不想令我也这么认为。身为一个正常人,通过装疯随心所欲地逃过制裁,那他就等于开了全世界一个玩笑——如果这算玩笑的话。然而如果他就是疯子,可又不清楚自己不正常,自以为自己在装疯,那这玩笑——如果这也叫玩笑——可就是开在他自己身上了。我把这玩笑开在他身上,像他这样自我中心的人当然受不了,虽然他不太可能承认他是真的(或者有可能)不正常。不管他是什么想法,自从那次探病时我说过从法定角度上他能脱罪后,他就没对我讲过话。

几个月后他身体好到可以现身法庭,那场审判的确跟他保证过的一模一样,成了场精彩的马戏,而各家报纸也的确都跟着乐得鸡飞狗跳。他在郡立法庭就科登太太死亡一案受审,这回又多了两名证人:当天早上他们看到他从科登的住处后头走开;另外还有一名证人指称,前一天整晚——或者至少是后半夜的绝大部分时间——他的车就停在四个路口之外的地方。市立和郡立地检官都同意说,科登案的证据最不利于他。

菲茨斯蒂芬辩称他是“精神失常,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反正是这一类的法律专门用词。科登太太是他最后一个受害者,所以他的律师团可以将他过去犯的所有罪行统统搬出来,当做他精神失常的证明。就这样,他们把这事儿办得声势浩大,卓越非凡,将他原来的思想完全发扬光大——要证明他精神失常的最好办法,就是指出他犯的罪多到绝非常人所及。好吧,那显然再清楚不过了。

爱莉丝·丹恩和那时还是个孩子的加布丽埃尔住在纽约的时候,他就认识表妹爱莉丝。这点只是菲茨斯蒂芬的一面之词,加布丽埃尔无法佐证,不过有可能是真的。他说他们没对外人透露过他们俩的关系,是因为他们不希望女孩的父亲——当时爱莉丝正在找他——知道她与不堪回首的过去又生出什么枝节。菲茨斯蒂芬说住在纽约时,爱莉丝是他情妇。这点不是没有可能,但是也没什么意义。

爱莉丝和加布丽埃尔离开纽约来到旧金山后,菲茨斯蒂芬和爱莉丝会偶尔通信,不过并没有特定目的。后来菲茨斯蒂芬碰到了哈尔顿夫妇。宣扬密教是他出的主意:由他一手出资构架,还把教团引进了旧金山。然而他并没有对外透露他扮演的角色,因为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怀疑论者,他的参与就等于昭告天下教义是假的。他招认道,对他而言密教算是他的玩具,也是摇钱树。他喜欢影响别人——尤其是用比较隐晦的方式,而他的书好像又不太畅销。

埃罗娜·哈尔顿是他的情妇,约瑟夫只是傀儡——不管在他自己家里还是庙中。

在旧金山时,菲茨斯蒂芬和爱莉丝勾结好,让他经由莱格特家的友人结识她丈夫和加布丽埃尔。加布丽埃尔当时已经长成了女人。她形体的特点——他和她一样把它们解读成恶魔的特征——令他神魂颠倒;于是他想试着求爱,但一无所获。这就令他加倍渴望得到她——他就是这种人。爱莉丝跟他沆瀣一气。她知道他的为人,又憎恨这女孩,所以她也希望他能占有加布丽埃尔。爱莉丝告诉了菲茨斯蒂芬他们的家族史。当时女孩的父亲还不知道她一直被灌输自己是杀她母亲的凶手的理念。他知道女孩对他极端厌恶,却并不明白原因何在。他原以为是牢狱与其后的经历让自己变得缺乏人情味,足以令一个年轻女人疏远。何况尽管他们有血缘关系,实际上却也相交不深。

当菲茨斯蒂芬再次试图——照菲茨斯蒂芬的说法——令加布丽埃尔明白事理的时候,莱格特大吃一惊,被这一对儿恶人逼进了死角大吵一场,这才开始明白他娶的是什么样的女人。菲茨斯蒂芬从此不再是莱格特的座上宾,但他跟爱莉丝还是保持联络,伺机而动。

厄普顿前来勒索就是他的转机。爱莉丝向菲茨斯蒂芬求助。他非常乐于相助——心怀歹意。他怂恿她亲自应付厄普顿,不要让莱格特知道他自己的目的。他告诉她,最要紧的事就是继续对莱格特隐瞒自己知道他在中美和墨西哥的经历——这是很有用的把柄,鉴于他现在因为女儿被灌输了错误的观念而对爱莉丝怀有恨意。将钻石送给厄普顿,然后谎报失窃,这都是菲茨斯蒂芬出的主意。可怜的爱莉丝对他来说根本一文不值:只要能毁了莱格特,占有加布丽埃尔,爱莉丝身上发生什么他根本不在乎。

第一个目标他是达成了:爱莉丝在他的唆使之下,把莱格特一家毁得干干净净,直到最后,他在实验室把手枪交给她,然后追着她出门时,她都以为他成竹在胸,已经想好了两人的脱身之计;自然,这两个人是说她跟菲茨斯蒂芬——她丈夫对她就像她对菲茨斯蒂芬一样,毫无价值。当然,菲茨斯蒂芬非杀了她不可,因为最后她发现他的妙计其实是她的陷阱时,他需要封住她的口。

菲茨斯蒂芬说是他自己杀了莱格特。加布丽埃尔目睹鲁伯特被杀之后,离家出走,留了张纸条说再也不回来了。莱格特至此心如死灰。他告诉爱莉丝他受够了,他要离开,而且自愿留下一份声明,承担所有她该负的责任。菲茨斯蒂芬想说服爱莉丝把莱格特干掉,但她不从,于是他就自己来动手。他想得到加布丽埃尔,而只要莱格特活着——就算他是个在逃嫌犯——自己就不可能得逞。

菲茨斯蒂芬成功地把莱格特解决掉,又杀了爱莉丝逃过侦讯,这令他信心大增。他兴冲冲地打算着手对付加布丽埃尔。哈尔顿夫妇在几个月前就和莱格特一家结识,也已经套牢了女孩。她以前离家出走时就到他们那里住过,这回他们干脆说服她再到庙宇里去。哈尔顿夫妇不知道菲茨斯蒂芬心里有什么打算,也不知道他对莱格特一家搞了什么鬼;他们以为女孩只是被送到他们嘴边的另一头肥羊。然而在我抵达庙宇的那天,里斯大夫到庙内约瑟夫处找他的时候,打开了一扇本应该锁着的门,撞见了菲茨斯蒂芬与哈尔顿夫妇的密谈。

这可是非常不妙。里斯不可能不声张,而菲茨斯蒂芬跟庙宇的关联一旦曝光,他跟莱格特家惨案的关系自然也瞒不了人。他有两个很容易掌控的工具:约瑟夫和米妮。他下令杀死里斯,但这下埃罗娜就认清了他对加布丽埃尔的真正企图。埃罗娜妒火中烧,让他要么放弃、要么就毁了那女孩。她就是能说到做到。菲茨斯蒂芬说服约瑟夫相信,只要埃罗娜还活着,他们就谁都难逃惩处。当初我杀掉埃罗娜的丈夫救了她的命,其实也是暂时帮了菲茨斯蒂芬——埃罗娜和芬克如果想要免于刑责,就得对里斯的死保持沉默。

菲茨斯蒂芬在此时正式出手了。他现在已经把加布丽埃尔看成自己的财产,是用他毁掉的几条命换来的。每一条都提高了她的身价,她在他心中的价值。埃里克把加布丽埃尔带走还娶了她时,菲茨斯蒂芬没有半点犹疑:埃里克非死不可。

大概一年以前,菲茨斯蒂芬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写完一本小说。芬克太太——我觉得长得很像乡村铁匠的那位——推荐了克萨达。她在那里土生土长,而她前次婚姻生的儿子哈维·惠登也住在那儿。菲茨斯蒂芬到克萨达待了几个月,和惠登混得很熟。既然现在又得再杀一个人,菲茨斯蒂芬自然想到惠登可以派上用场——如果出个价的话。

一听说柯林森想在哈尔顿一案受审前找个安静的地方跟他妻子休养一阵,菲茨斯蒂芬便提议了克萨达。唔,说来这里倒真是挺安静的,搞不好还是加州最僻静的地方呢。之后菲茨斯蒂芬就去找惠登,出价一千元,买埃里克的命。惠登一开始拒绝了,但他脑筋不够灵光,再加上菲茨斯蒂芬具备足够的煽动性,所以到头来买卖还是谈成了。

惠登星期四晚上试过,但搞砸了,还把柯林森吓得打了通电报给我。惠登在电报局看到电报,心想非得干到底才能保住自己,所以星期五晚上他就灌了威士忌壮胆,跟上柯林森,把他推下断崖。然后他又喝了更多的酒,去了旧金山,这回他自认已经算得上是亡命之徒了。他打电话给他的雇主说:“喂,我三下两下就把他给清理了,现在给我钱。”

菲茨斯蒂芬的电话是由大楼总机接过去的。他不知道有谁会听到惠登讲话,所以决定走保守路线,假装不知道来电的是谁,在讲什么。惠登则以为菲茨斯蒂芬在耍他,但他知道小说家要的是什么,于是决定绑架女孩,勒索的价码不是原先讲定的一千,而是一万。他喝得够多,倒变聪明了,写信给菲茨斯蒂芬时还知道要掩饰笔迹,不签名,而且叫菲茨斯蒂芬不能把他的身份透露给警方——否则他就得解释他怎么知道是谁寄来的。

菲茨斯蒂芬可没闲着。他收到惠登的纸条后,决定放手一搏,试试他到此为止都还可靠的运气。他跟我讲了电话的事,也把信拿给我看。这下他就有充分的理由在克萨达露面了。但他在跟我碰面前一晚上就提前过去了。他跑到执法官家去问科登太太——她跟惠登的关系他很清楚——他在哪儿能找到惠登。惠登就在那里躲着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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